校园网的使用采用预付费方式,用户需要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才可以使用校园网中的有关服务。账号一经启用,计费系统会自动按本办法开始收费。
账号因欠费被封锁,将无法得到校园网中的网络服务,请及时缴费。
缴费有三种方式:
网上缴费:(1)在网络服务网站右上角点击“网费充值”,交费金额不限,支持支付宝、微信、银行卡缴费。 (2)微信关注“北京大学信息服务”公众号,在“信息服务”选“网费充值”,交费金额不限,支持微信充值。
校内转账缴纳网费:登录校内门户,在办事大厅里选“校内转账缴纳网费”,可使用预约报销单。
窗口缴费:理科1号楼1156房间,可使用现金、外部支票缴纳。
网络信息服务费分为以下几种:
1、月基本费
账号启用后,按自然月收取。标准如下:
个人用户缴纳月基本费后,可以任意访问互联网;服务器账号除缴纳月基本费,日常运行按入国际流量收费。 本校正式教工、学生,在每月21号后建立校园网账号时,免收当月基本费。 账号封锁或注销后,系统从下个月起停止收取月基本费。 对于校本部正式教工、学生,如果只使用北京大学邮件(以@pku.edu.cn、@stu.pku.edu.cn结尾)不使用IP网关等其他校园网服务,不收取月基本费。可以登录“网络服务”,在“我的网络”的“修改连网权限”里封锁网关即可。
用户账号如果长期不用,可以通过主动封锁(状态为lock)自己账号的方式,减少月基本费的开销。再次解封时可以选用以下两种办法之一: (1)自助解封:登录“网络服务”,在“我的网络”的“修改连网权限”里解封相应的服务。 解封VPN或EduRoam不扣月基本费;解封网关时如果账号当月基本费未被扣减,并且日期在每月20日(含20日)之前,会扣除当月月基本费,之后则不扣月基本费。同时需要提供生日信息或身份证信息,系统中没有保存这些信息的,会直接解封。 (2)人工解封:持有效证件到计算中心值班室(理科一号楼1158S,1254,1343)办理解封账号。 2、按日计费
每个账号每天¥10元,开户费¥10元,1个连接,一次性收费,不追加,不退费,无月基本费。适用于短期到校参会人员使用。需下载“建立与使用校园网短期账号协议书”,主管领导签字,单位盖章后到计算中心申请开通。
3、流量费
对于服务器账号,北京大学执行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(CERNET)的资费政策,针对收费地址的流入信息量进行收费,流出信息量不收费。免费地址参照CERNET定期发布的“CERNET分担费用政策中定义的国内流量地址列表”执行,列表以外的地址为收费地址,收费、免费的区分与IP地址所在国内外的地理位置无关。计费系统按收费地址的流入信息量进行收费,价格为¥0.5元/MB。
为了避免经济损失,目前不对个人用户提按流量收费的服务。
4、上门维护费
上门服务面向家属园区用户,维修服务费为每次¥30元。
位于理科1号楼计算中心一层1156S房间的“用户账号管理办公室”按照北京大学的工作时间开放,为您提供网费充值服务。
为了使您的网络使用不受窗口工作时间的限制,推荐使用“网上缴费”。 点击本网站右上角的“网费充值”即可。
在每月1号校园网用户账号管理系统成功扣除月基本费之后,个人用户可以在这一个月之内免费使用以下网络服务:
1、使用以@pku.edu.cn/@stu.pku.edu.cn结尾的邮箱。
2、登录网络服务,访问互联网全部资源。
3、访问北京大学校园内的各类资源。
在计算中心机房上机时,根据“收费办法->公共机房机时费”标准,从账号中扣除机房上机费用。
“校内转账缴纳网费”采用线上提交、线上审批办理方式,不再需要申请人签字、盖章、递送财务预约报销单至计算中心。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1. 在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(https://cwfw.pku.edu.cn)中填报校内转账预约报销单,收款项目名称选择“计算中心-其他科技服务收入”、费用项选择“网费”。如果选择了线上审批,需将线上所有审批(包括公章审批)手续办完才能进行下一步。财务系统的数据同步有延迟,一般审批完要等20分钟再继续办理。
2. 登录北京大学门户网站(https://portal.pku.edu.cn),在办事大厅中寻找“校内转账缴纳网费”,或者直接搜索“网费”。
3. 进入校内转账缴纳网费,在提示页面下方点击【继续填写】按钮。
4. 填写预约单相关信息:财务预约单号和项目负责人,系统会自动检查预约单状态并显示对应的申请总金额。这两项信息必须和前面第一步预约报销单保持一致。填写充值账号信息:网络账号和充值金额,逐行添加输入即可,也可以通过Excel文件导入充值账号信息(在充值账号信息列表上方可以下载模板)。填写完毕,点击上方【下一步】按钮。
5. 核对预约单信息和充值账号信息,信息无误时点击上方【提交审批】按钮。
6. 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批,点击下方【确定】按钮。
7. 项目负责人登录北京大学门户网站,在“待办事项”中会看到“校内转账缴纳网费申请”。核对申请之后,在右侧选择【同意】,并在下方点击【提交】按钮。
8. 项目负责人提交单位公章审批人(需财务部备案)进行审批,点击下方【确定】按钮。
9. 单位公章审批人登录北京大学门户网站,在“待办事项”中会看到“校内转账缴纳网费申请”。核对申请之后,在右侧选择【同意】,并在下方点击【确定】按钮。
10. 单位公章审批人提交计算中心服务人员进行审批及完成充值,并在下方点击【确定】按钮。
11. 计算中心服务人员完成网络账号充值之后,打印待结算校内转账缴纳网费申请的相关凭证:预约报销单、网络账号充值明细,填写银行封面,递送到财务部完成结算。预约报销单已经通过线上审批,无需单位会计签章,经办人、项目负责人以及单位公章均是电子签章形式。